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足协杯计分【~】足协杯积分规则

2024-08-22 7:55:05 直播篮球圈 姚真

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足协杯计分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足协杯计分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
申花会不会因王永珀合同事件遭足协重罚而降级呢?

天津天海宣布解散,善后就是个大问题。至于网络上传播的王永珀转会合同事件到底是怎么回事呢?上海申花真的存在欠款和违规操作麽?

足协杯计分【~】足协杯积分规则

据《足球报》消息,上海申花否认了在王永珀转会过程中存在任何欺诈行为。

那为什么会有申花欠款的传闻呢?王永珀转会上海申花的费用确实只有2000万,上海申花也已经支付了。所谓的欠款4500万,主要是指当时搭售四名年轻球员的打包费用,不过在王永珀转会完成后,上海申花没要天津天海这四名球员,所以实际上转会并没有完成,也就不存在欠款的说法。

但是天津天海方面认为这是打包出售,上海申花必须要认账,并支付这拖欠的4500万转会费。

这就令人尴尬了,到底该如何处理这个事件呢?锅要甩给中国足协,看中国足协最终如何仲裁吧。

其实,自从中国足协出台引援调节费规定以来,基本上球员的转会费都是2000万,符合足协要求,不需要缴纳调节费。但是,在这个转会过程中,如何去弥补这个差价,那就是八仙过海,各显神通啦。

众所周知,国内球员转会,怎么可能才2000万呢?物以稀为贵,随便一个球员的转会费也不可能这麽廉价。像王永珀转会天津权健时身价过亿,再怎么打折也不可能只有2000万,难道俱乐部管理人员会如此不负责任,低价抛售?

肯定不至于这样,所以也才会有打包出售,只是在这个操作过程中,或许双方存在某些误操作,没有真正落实到实处,才导致这个事件的发生。

上有政策下有对策,中国足协对于引援调节费的规定,真的非常不合理,也伤害了不少人的利益。而收缴上来的调节费,也成了烫手山芋,足协都不知道该如何合理处理这笔款项。

如果王永珀的合同事件真的触犯了规定,那上海申花和王永珀会得到怎样的惩罚呢?

按照中国足协颁布的《关于执行收取引援调节费相关工作的补充规定》来看,会有如下处理:

1、王永珀会被暂停参赛资格。

如果王永珀被停赛,那受伤害的将会是深圳佳兆业。

2、上海申花会被扣除联赛积分,最高达15分。

被扣除联赛积分后,上海申花想要弥补回来,恐怕不太容易,但因此而降级的可能性不大。申花的阵容实力还是不错的,而且新赛季赛程及赛制都未有定论。

希望最终会是场闹剧吧,中国足球经不起折腾啦,关键也在于足协要适时改变,并完善细节,2000万的红线真不适合。

如果要青训补偿的话,这会极大地伤害青训俱乐部的利益。

关于这个引援调节费的规定,要么废除,要么继续优化,实行阶梯式费率也不错嘛,没必要搞到如今这个地步。


平心而论这个观点有一点危言耸听,在100天内有22家俱乐部退出联赛,这证明中国足球职业联赛已经出了大问题了。从根本上来说,要温药慢补。

如果就因为王永珀的事件处罚了上海申花,那么其他的俱乐部要不要如法炮制呢?如果真的要严格执法,估计这些俱乐部都没有几家能够安全过关了。

首先明确一点,国内球员转会的最高身价2000万不是市场定出来的,而是由足协制定出来的。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市场价格,因此存在一些幕后的交易是必然的。

广州恒大在前两年引进年轻球员是就比较注意这一点,为了回避这一条款,一般采取的都是2000万现金加一名球员的方式去引进年轻球员。

实际上这也是被逼出来的曲线救国政策,虽然这样操作风险不大,但毕竟是有风险的。不是被逼无奈,广州恒大肯定也不希望出现这样的事儿。

王永珀这样的事在中超不是个案,而是普遍存在的一种情况。用我们的俗话说就是上有政策,下有对策。如果你的政策不能封堵一些漏洞,最终都会形同虚设,这本身是政策制定方的问题。

如果因为这件事就让申花降级,搞不好就会冲冠一怒为红颜,直接解散俱乐部。这种事儿以前也是出现过的,比如广药集团,再比如武汉以前的退赛。

足协在制定政策时,不能单纯的去拍脑门。必须考虑可行性,又要防止各种漏洞。如果做不到这一点,就等着别人钻你的空子吧。

我觉得申花被处罚可能性不能说为零,因为很多细节我们并不清楚,但是我觉得降级可能性等于零!

谁都知道眼下俱乐部日子都不好过,最近绿地集团也深陷其他丑闻,如果足协真要处罚申花降级,估计申花很有可能就撤资了,申花可是去年的足协杯冠军,如果申花破产甚至解散了,估计影响力更大,但是我觉得申花相比天海还是有优势的,毕竟深处上海估计会有很多企业愿意接手!

但是毕竟王永珀这样的问题不可能签合同只能是口头约定,现在找证据也很困难,最后应该会不了了之!

这不是问题,所以没有部门关心或查处此事。几个理由:一,超标引进球员,所有俱乐部都参与,属行业潜规则。二,签合同2000万,双方默认,超标款项肯定无法显示。所以没有法律证据,连立案都不会。

有因必有果,这个锅必须甩给足协,且看葫芦僧如何判断葫芦案!

根据《足球报》的消息,申花和天海关于王永珀转会的纠纷就是典型的“阴阳合同”。足协的新政中明确规定国内球员的转会费不得超过2000万元,但是天海为王永珀标价6500万,超出的4500万只有通过搭售4名年轻球员的方式来弥补。不过为了规避足协的调查,这4名年轻球员很有可能没有签订合同或者留到明年再签合同。现在天海主张这4500万的转会费,但是由于之前没有签合同,申花方面并不承认,天海已经上诉到足协。

其实这种操作并不是个例,在中超俱乐部之间还有不少,归根结蒂还是出在足协的政策上。

天海当初从鲁能买进王永珀,虽然没有明确的官方数字,但是外界普遍猜测不会低于2亿元。足协一纸公文就让球员身价缩水到一成,也就是俱乐部的资产缩水到一成,天海只能通过这种“阴阳合同”的方式来维护俱乐部的利益。

至于申花会不会被重罚而降级,个人认为:这是一笔没有合同的糊涂账,天海和申花都有责任,足协很有可能对双方各打50大板,通报批评+象征性的罚款了事。由于天海已经退出中超,申花做为中超老牌劲旅,足协还是要照顾的。至于天海那4500万,足协肯定不会帮助主张权利的,天海只有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了,但是由于没签合同,估计很难。

如果足协杯决赛第二回合鲁能再次1-1战平国安,你觉得最后冠军的归属会是谁?

从内心来说还是希望鲁能夺冠,我认为自己是个伪球迷,所有的足球赛赛只看鲁能的比赛,从有电视直播开始几乎没落下。以前出差住宾馆首要条件就是电视能看到鲁能的比赛,在济南工作四五年的时间,只要有鲁能的主场比赛肯定是场场必看。

先抛开赛制不谈,单单看看球队实际阵容和技战术。

1-球队实际阵容,国安进攻线美如花,但后防很渣,试想于大宝都踢不上前锋,板凳还坐着索里亚诺和韦世豪,韦世豪比别的先不说,在u23里可是佼佼者。最后沦为让于大宝踢中卫,可见后防确实没人用了。但奥古斯托成为巨大的未知数,前后转换问题很大。另外看看姜涛,可能施密特觉得小伙子训练刻苦能跑,但,传球真的不到位,技术真心需要认真磨炼,这个差的不是一点半点。

2-技战术,上场比赛李霄鹏完爆施密特,个人认为,我现场看,只要山东鲁能一起高球,国安就很踉跄,当然看着鲁能很被动,那是客场的打法,对攻有什么用,国安这种队不靠传中,靠中路渗透,进攻越猛,被打身后的可能性越大,越危险。李霄鹏踢球的时候脑子就灵光,能评成今年最佳教练也肯定是有原因的,智商情商双高。

3-气场,鲁能踢国安真是从来不用动员,要命干,国安的惨案也是鲁能造的,所以京鲁大战,今年的决赛球票一票难求。奥体中心肯定是一片橙色海洋。

4-90分钟内国安很难,如果加时以后,谁也不知道结果如何,就好比中国跟法国比罚点球,就跟摇色子一样。

这个确实给大家科普一下,可能不少人都不知道足协杯打到决赛,各种比分之后,冠军到底该给谁,大家可以看一下,也可以出去跟朋友吹吹牛。

先发下规程大家看下:

第十二条 比赛计分和决定名次办法

(四)四分之一决赛、半决赛和决赛采取主客场双回合淘汰赛制,如果两支球队在两场比赛后的进球数相同,则客场进球较多的球队为获胜方;如用客场进球方法仍未能分出胜负(两队的主客场进球数均相同),则进行30分钟的加时赛。

加时赛办法如下:

1. 加时赛在90分钟比赛结束5分钟之后开始,分为上、下半场,每半场各15分钟。上、下两个半场之间没有间歇;

2. 加时赛进球多的队获胜;

3.加时赛不适用上述客场进球多者获胜的方法;

4. 加时赛如双方都没进球或进球相等,则以罚球点球的办法决定胜负。

简单总结下,就是以下几点:

1.首回合打平,第二回合谁赢谁就是冠军。

2.如果打平,则比较客场进球,客场进球多的球队,获胜,夺冠。

3.如果打成1-1,那就踢加时赛,30分钟,谁赢,谁夺冠。

4.如果加时打成1-1,2-2,这是不计算在客场进球里的,这就是说加时赛打平了。

5.加时赛打平,那就点球大战,直到冠军诞生。

也就是说,如果两队再次打成1-1,那鲁能需要和国安踢加时赛,如果仍未分出胜负,将进行点球大战。

不过,鲁能主场作战,如果打到加时或者点球,还是有一定心理优势的。

但是,相信不管鲁能还是国安,没人想打到加时或者点球的。

中超比赛两只球队同时违反u23政策足协怎么办?

先来看看u23新政的具体细则。

(一)俱乐部一队赛季报名名单:1、首次报名中期补报后,国内球员最多为27人。2、中超俱乐部外籍球员报名人数:全年累计报名最多6人次,同时报名人数最多4名。3、中甲俱乐部外籍球员报名人数:全年累计报名最多4人次,同时报名人数最多3人。

(二)每场比赛,每支俱乐部队:1、11名首发球员中至少有1名U23球员;2、外籍球员的累计上场人次,中超联赛为不得超过3人次,中甲联赛为不超过2人次,中国足协杯赛中不同级别联赛球队之间的比赛,外籍球员每场报名上场规定按低级别联赛的规定执行;3、U23球员的实际累计上场人次不得少于本队外籍球员实际累计上场人次;4、如违反以上规定的球队,该场比赛按弃权处理,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还将视情节对该俱乐部做出进一步处罚。

(三)预备队联赛:1、每场预备队比赛中,每队同时上场的球员中应不少于5名U23球员(因红牌罚下造成的不足除外)2、每场预备队比赛中,每队同时上场的球员中最多只能有1名外籍球员。(四)2018赛季,U23球员为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非港澳台的国内球员。

对于违反U23新政的俱乐部,中国足协也将严惩不贷。违反U23新政的俱乐部,将遭到扣除联赛积分的处罚,对于严重违反的俱乐部,甚至将面临取消注册资格的惩罚。

由此看来根据中国足协的规定,违反U23新政的俱乐部当场比赛不仅会被判负,更会受到扣除联赛积分或取消注册资格的严厉处罚。

若一场比赛两队同时违反了政策规定,我想比赛会维持当场的比分不变,但两队都会受到扣除联赛积分的处罚,至于扣多少分就要看足协大爷们的心情了。但我想这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,毕竟政策摆在那,所谓上有政策,下有对策,各个球队在赛前都会对自己球队U23球员的使用和登场时间做出一个周详的计划,断不会冒着被罚分的风险去挑战足协的底线。排除意外情况发生的可能性,假如一支球队真的在比赛中违反了规定,我想这只球队的赛前备战一定是不完备的,对换人的计划一定出了问题,球队的组织也一定是不职业的,相信中超各俱乐部不会犯下这种低级错误。

看到这题,着实的吓我一跳,赶紧喝杯茶压压惊!因为就在刚才,我浏览头条,看见了一条新闻,2018中超预备队首轮比赛,山东鲁能2:1战胜北京中赫国安,天津泰达2:1战胜河北华夏幸福,但最后改判0:3,国安、华夏幸福获胜。改判原因是山东鲁能和天津泰达没有执行中超预备队联赛“场上必须同时拥有5名U23(红牌罚下不算)”,当时就琢磨两个队同时违规,该怎么办,还在评论问了一句(另外一个号),紧接着打开邀请,这个问题就来了。

首先感谢邀请!也想在这个问题上参与两句。先说新政,再说违规后果。

对于新政1.0,首发一名U23,门将还是支持的,哪怕强行规定一个上场时间,也是合理的。但是对新政2.0就不敢苟同了,这是在开倒车,是废中生代球员的壮举。对U23也不公平,23岁以前打不出来,你就只能打打业余比赛,整个生涯就报废了。这就好比挑苹果,一个上边咬一口,尝尝好吃不好吃,不好吃就扔掉一样讨厌,对大器晚成的球员也是极度不公平的,当然足协如此做法,也有他的考虑。

1.锻炼年轻球员。(在保护伞下其实也锻炼不出几个,守门员有保护政策,几个留洋了?)

2.培养前锋。(U23放在后场是灾难级的,只能放在前场,其实国足最缺的不是前锋,而是能拿球推进的中场)

3.杀国内球员身价,逼迫球员出国踢球(绝大多数球员24岁之后就没活路了,要么打业余赛,要么寻求出国)

这个政策的出台,还有一个目的,就是为了参加奥运会,能出点政绩。至于联赛,打的是培养年轻球员的旗号,你爱玩不玩,不玩GD。虽然到期的赞助商都跑了,但是奥体动力这条大鱼已经网住了,跑也跑不了,还能折腾10年,即便中超没落了,还可以再改政策。反正国足也打不了世界杯,还能坏到哪去?

最后再说说如果都违规有什么后果,两队同时违规和一个队违规是一样的,积0分。0分你打几比几都没毛用。而且这事干一回行,干多了,足协完全可以不带你玩。所以想在中超混,就得拥护足协的各项政策,哪怕思想上不能接受。顶风作案正中足协下怀,因为他正等着拿你树典型呢!
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足协杯计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足协杯计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